幾天前才發文探討了這個議題,沒想到在9月7日的RTE新聞不但開始大幅報導,並且司法部長宣布將在本週向內閣提出具體計畫,總理也出面表示支持。根據過往經驗,基本上RTE大幅報導,通常就表示八字已經有了一撇。所以我前一篇的預測完全錯誤,看起來修法到實施的速度可能會很快,會相當有效率。

新聞中唯一帶到反對這個法案的聲音來自工黨,不過依照目前參眾議院的狀況,工黨只佔不到7%的席次,修法程序大概很難遇到什麼阻礙,也許聖誕節前就能完成總統簽署。

入籍資格的改變有哪些呢,目前提到幾項:

  • 居住時間延長,原本的5年,延長到8年
  • 增加語言考試,英文及愛爾蘭文
  • 證明經濟獨立
  • 申請前的一段時間內不能申請社會福利金

最大的影響應該就是申請人必須要在愛爾蘭居住滿8年,比原本的5年多出了3年。而且不打算給予任何寬限期,也就是如果新法生效時,即使你已經待滿4年10個月,抱歉,仍然必須再多待3年2個月後才能依照新法申請入籍,以上是法務部長舉的例子。我想也暗示了愛爾蘭未來對移民的門檻或審查會往越來越嚴格的方向走。

公民身分是特別待遇,不是基本權利。這句話道盡了一切身為移民的風險與辛酸。